2021年1月27日,《睢宁县作风建设十条》印发以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机关工委对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3月9日,21家单位及16名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经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3月下旬,县纪委监委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各镇(街道)及部分县直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现将上期通报人员处理情况和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上期通报人员处理情况
1.睢城街道综合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曹育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负责人睢城街道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张启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2.城管局物管中心主任张大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负责人城管局副书记李强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3.市监局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周宝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负责人市监局副局长田琦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4.资规局测绘支部书记李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降职为测绘支部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对分管负责人润土公司董事长魏礼军通报批评。
5.消防大队指挥员付一帆被批评教育,扣发当月绩效,在大队办公会议上进行检讨发言。
6.邮政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王龙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7.双沟镇武装部长李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8.凌城镇政法委员朱红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9.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与环境质量监测站负责人王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0.李集镇农业公司副经理孔祥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公司工作人员何培鹏作出书面检查。
11.王集镇财政所长陈巍已向镇党委书记请假,但未及时报备(系在下发《关于驻镇值班请假报备的通知》之前),责令该镇党委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
12.魏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樊公臣已向镇党委书记请假,但未及时报备(系在下发《关于驻镇值班请假报备的通知》之前),责令该镇党委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
13.信访局值班人员蒋瀚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带班领导信访局副局长王庆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14.高作镇值班人员杨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带班领导高作镇武装部长邱大明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15.科技局值班人员张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带班领导科技局副局长姚强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16.科协值班人员乔冬梅、尤书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带班领导科协副主席任坤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17.统计局值班人员丁方琪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局主要负责人对带班领导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莉莉进行约谈。
18.岚山镇河湾村书记孙浩、副书记胡恒超被立案审查,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9.农业农村局兽医和畜禽屠宰科工作人员朱向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陆永伟、梁茂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烟草公司责令办公室主任顾帅作出书面检查,对司机戴尚明、樊宽威在全局通报批评,当班保安人员调离值班岗位。
21.科技局拆除局一楼门禁系统。
二、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
1. 3月20日15:00,现场检查发现税务局值班室无人值班。
2. 3月20日15:25、15:47,电话抽查发现文广新体局值班电话无人接听。
3. 3月21日15:20,现场检查发现桃园镇值班表双休日未安排党政主要领导值班。
4. 3月21日18:18,现场检查发现沙集镇副书记曹焕之、政法委员姚伟冠、副镇长徐善坤未在岗,无请假报备记录。
5.3月28日14:59,现场检查发现经发局无人值班、无人带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
6.3月28日16:00,现场检查发现市监局值班人员戴威值班期间饮酒,带班领导四级高级主办杨艳林未在岗,手机无人接听。
7.3月28日17:05,现场检查发现住建局带班领导副局长顾时刚值班期间饮酒,且拒不配合酒精检测。
现对上述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其迅速整改,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监委相关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迅速调查核实,对责任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于3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snjwfsf@163.com,联系电话:88381012。